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百日行动”执法典型案例
01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查处优佰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以发放宣传单、安装体验椅提供免费体验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参加远光瑞康JRK-型电位治疗仪宣传和推介活动。在体验期间通过讲课、播放幻灯片、发放宣传单、悬挂锦旗等多种方式宣传该治疗仪有治疗多种疾病的功能,宣传内容与使用说明书所载功能不符,对该电位治疗仪的性能、功能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21万元的罚款。
02河北邯郸市查处安徽通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及组织策划传销案
基本案情:当事人以销售泡浴粉、洗浴用品、化妆品、“保健”用品等为噱头,以开设的詹氏融和堂门店为招牌,以召开各种洗脑会议为宣传方式,依托